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管理第九条有效山体保护规划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山体名称、位置、级别、保护边界线和功能定位;(二)山体周边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和退让山体保护边界线距离等控制性要求;(三)复绿治理要求;(四)保护图则;(五)其他有关事项。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