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十九条有效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山体保护监测预警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利用现代监测预警技术,对山体地质灾害隐患、森林火险、生物灾害等进行监测预警。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组织编制防火应急预案,配置防灭火装备和物资,并依法发布森林禁火令。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