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十七条有效林业、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抚育间伐、植树造林、林分改造和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林木更新,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增强生态功能。造林绿化应当科学规划,合理搭配树种,体现季相变化,营造生态景观。地方法规 · 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