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职业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职业学校应当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按照规定定期发布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有关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开展质量年度报告的审查抽查、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