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教育教学内容,组织开展学习实践、劳动体验等专题教育活动。

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民族、地域、体质情况改进供餐方式,丰富不同规格配餐和口味选择,满足不同的餐饮需求。

鼓励通过设立节约用餐勤工助学宣传员岗位、成立制止餐饮浪费志愿服务组织等方式,引导、督促师生养成文明节俭的用餐习惯。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