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反餐饮浪费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反餐饮浪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4月2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