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五十五条有效农村村民经批准在新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的,原宅基地应当交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于建新拆旧的,新住宅建成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原地上建筑物。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