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五十条有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二)符合产业准入和生态保护要求;(三)规划用途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四)已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登记;(五)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