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二)符合产业准入和生态保护要求;

(三)规划用途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

(四)已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登记;

(五)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