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章 执法监督第六十四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日内通过媒体、通讯、网络等途径,将交通监控技术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告知当事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