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交通警察对行人不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人行横道、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教育。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