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二十二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