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第五章 防洪安全第四十九条有效渭河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应当符合防洪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河道堤防建设应当设置防汛抢险通道。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渭河干流防洪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渭河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支流防洪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省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机构组织编制渭河防洪工程运行管理规程,为渭河流域防洪工程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