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渭河流域防洪工程建设应当符合防洪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河道堤防建设应当设置防汛抢险通道。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渭河干流防洪工程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渭河流域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支流防洪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的监督管理。

省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机构组织编制渭河防洪工程运行管理规程,为渭河流域防洪工程运行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