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第三章 诉求办理第十五条有效市接诉即办工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流程派单:(一)对权责明确、管辖清晰的,直接派单至市级承办单位或属地政府接诉即办工作管理部门;(二)对跨职能、跨部门和跨层级办理的事项工单双派,协同办理;(三)对权责不明确、管辖不清晰的,依照派单工作机制进行派单;(四)承办单位对职责、管辖等有异议的,依照派单异议审核机制申请退单重派。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