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章 监督与投诉第三十一条有效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专项调查以及重点建设项目专项稽查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时,有权调取和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9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