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专项调查以及重点建设项目专项稽查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时,有权调取和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