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二十五条有效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应当依序确定中标人,但是不得选择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中标。有关行政部门不得以审批等方式干预中标人的确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9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