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遗址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和区(市)县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遗址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侵犯大遗址相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