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第三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报告后,由分组会议、联组会议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2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