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六条有效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有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2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