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危险房屋治理;对特别困难的农户,应当做好安置工作。

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