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第六章 农村房屋特别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效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危险房屋治理;对特别困难的农户,应当做好安置工作。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