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有效道路停车泊位禁止停放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