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数据条例/第五章 促进和保障第五十二条有效加强数据领域相关知识和技术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公众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将数字素养教育纳入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教育培训体系。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