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二章 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公共信用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公开公示、政务共享、授权查询等方式披露。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