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十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召开全体会议,并召开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