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第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市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