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门楼号牌管理条例/第三章 门楼牌的设置第十五条有效门楼牌包括正式门楼牌、临时门楼牌、特殊样式门楼牌,其内容由标准地名、编号和二维码智能数字化图标组成。全市实行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建筑物统一安装附二维码的门楼牌,实现移动智能终端自动识读、接入应用。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