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公平对待、便捷服务、合理引导的原则。

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履行义务。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