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第二十八条有效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流动人口可以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并享受其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