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每年3月30日为"厦门市河湖长日",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组织开展相关宣传、纪念、庆祝、表扬、奖励等活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