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对在河湖长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