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