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三条有效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故障、事故的,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后位灯,按照道路停车规定设置警告标志,除抢救伤员、灭火等紧急情况外,驾驶人、乘车人应当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4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