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二条有效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得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牵引与被牵引的机动车、道路作业车辆以及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行驶的机动车除外。机动车在夜间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4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