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九十六条有效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或者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情形,当地人民政府已经责令限期整改,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30日第九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