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鼓励打造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