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规划,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评估和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在淮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居家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从业人员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地方法规 ·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