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章 排水管理与污水处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新建住宅小区内部共用排水设施应当符合本市城镇排水规划及相关标准。既有住宅小区内部共用排水设施不符合本市城镇排水规划及相关标准的,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