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鼓励业主、物业服务人将住宅小区内部共用排水设施委托给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进行管理。

住宅小区内部共用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做好小区内部共用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排水管理要求对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养护、维护,确保设施安全运行。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