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确保安全,权责统一、综合平衡的原则。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