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和草原、农牧等部门,联合制定极端天气公众应对指引。

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极端天气应对知识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网络,提高公众防范极端天气的意识和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极端天气应对知识公益宣传。

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