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