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事故调查、取证结束后三十日内,依法作出事故调查结论,作为处理水上交通事故的依据。

事故调查结论应当载明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原因和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认定等内容,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