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救助及事故调查处理第三十四条有效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事故调查、取证结束后三十日内,依法作出事故调查结论,作为处理水上交通事故的依据。事故调查结论应当载明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原因和事故当事人的责任认定等内容,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