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街道人大工委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议事规则、调研视察、联系代表和选民、意见建议交办等工作制度。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