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客运出租汽车夜间载客驶离本地或者到偏僻地区,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可以到客运出租调度中心、公安机关设置的警务工作站(点)或者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登记手续时,驾驶员、乘客应当互相予以配合。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