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修改

执行公务时,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航运管理行政监督检查车、艇应当配备专用标志灯饰和喷印统一标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