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章 犬只留检与处理第三十九条有效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将伤人犬只送至犬只留检所进行传染病检验,并将检验情况报送公安机关载入养犬登记电子档案。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