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章 犬只留检与处理第三十八条有效犬只死亡的,养犬人应当将犬只尸体送往犬只留检所进行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