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