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对涉犬经营单位办理注册登记;(二)对犬类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三)对涉犬经营单位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地方法规 · 平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